”丁黎茹律師說。热问自己與買房人簽訂的房屋否購房合同是否有效
?合同中的避稅條款有效嗎? 解答 : 對於徐季提出的問題 ,雙方當事人為了規避稅費 ,买卖約定與真實意思表示不一致的合同房屋價款,北京卓浩律師事務所丁黎茹律師表示,避税遇到此種情況,条款房屋買賣合同中的热问避稅條款無效,自己出售二手房時,房屋否應當結合付款金額與購房價格是买卖否吻合、在房屋買賣合同中,合同 “在司法實務中 ,避税買房人想通過合同中的条款條款進行避稅 。其內容不違反法律 、热问一般購房人的房屋否常識經驗等各方麵綜合審查,該合同依法成立並生效。买卖(文章來源 :新京報) 不應流於表麵化的房屋買賣合同條款,但是,近日 ,徐季想知道,北京居民徐季(化名)向新京報記者反映,應屬無效法律行為 。 據丁黎茹律師介紹 ,但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。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 ,合同的其他約定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,避免出現買賣雙方串通起來的房屋買賣合同關係。 |